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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不莱梅附近的沃尔普斯维德艺术村,田野里伫立着一些特别的巨形“剪影”,有低头沉思的男人、拿着气球的孩子,也有活泼的驯鹿、展翅的飞鸟……这一件件镜面材质的艺术品映照着山丘、森林、草场、溪流,随着自然光的改变和观看角度的不同而变化无穷;更神奇的是,当观者靠近时,镜面叠加了自己的影像,又变成了一件全新的作品。很多人来此拍照打卡,还将它们上传到海外社交媒体上。

这些艺术品,是一位名叫周浩南的德国艺术家在中国创作的。今年46岁的周浩南已经在上海生活了17年,他的艺术生涯也从这里开始。他如同一位“光的魔术师”,用灯光雕塑、镜面装置、全息投影等手段,将上海给予的艺术灵感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在上海、昆明、西安、苏州、淄博等中国城市和乡村,他的作品都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一顶鸭舌帽,T恤衫外披一件衬衫,周浩南就像一个上海爷叔一样,每天乘地铁公交、骑共享单车、和邻居“嘎三胡”,给朋友发微信,身上穿着的衬衫是在南外滩轻纺面料市场找裁缝定做的,180元……他的汉语发音虽不标准,但语速很快,沟通毫无障碍。不过,在28岁之前,周浩南还是Roland Darjes,一句汉语都不会说。

他的家就在德国沃尔普斯维德。父母都是搞戏剧的,在不莱梅莎士比亚剧院工作,父亲是导演,母亲是演员。Roland没有继承父母的演艺事业,他喜欢画画。他最早是从香港功夫片中知道中国的,上世纪90年代,咏春拳风靡欧洲,他也学了三年咏春拳。2006年,在汉堡大学学习传播艺术和互动媒体的他,获得了一个来中国交流的机会。“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周浩南一边工作,一边向中国同事学汉语。他原本就对艺术领域的新媒体充满兴趣,而在上海这座不夜城里,铺天盖地的璀璨灯光令他着迷,这是他在德国从未见过的,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创作冲动。他创作了第一组灯光雕塑。当时,他拿着画好的设计稿,来到中山北路上的一些制作广告产品的小店挨家询问,还引发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一个汉语结结巴巴的老外,竟然想用霓虹灯管做什么艺术品。终于,周浩南找到了理解他意图的师傅。这位师傅手艺精湛,也很友好,他们共同完成了好几个灯光雕塑。

让30岁出头的周浩南没想到的是,生存压力随之而来。没有了固定工作,付房租、租工作室、应付开门七件事,全靠市场的认可。那段日子,他和M50里的许多“沪漂”艺术家一起,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谁卖出了一件作品,就请大家吃上一顿。尽管条件艰苦,他依然如痴如醉地投身于艺术中,创作了大量作品。空闲的时候,他喜欢观察城市,和人交流,穿行在大街小巷、社区公园、花鸟市场,遇见了很多有意思的人和场景,拍下了许多照片,这些不知不觉成为他灵感的源泉。

渐渐地,周浩南在沪上艺术圈崭露头角。他于2011年参加了上海-汉堡友好城市艺术展,接着参加了韩国光州、西班牙巴塞罗那等地的展览,他也把作品带回了自己的家乡。他受邀为中国各地创作了许多镜面雕塑,如在昆明展出的《品茶》、在苏州美术馆展出的《戴帽子的人》、安放在上海金山水库村的《落》,都与当地环境相映成趣,也包含中国元素。他的作品充满想象力和创造力,霓虹灯和半面镜的混合介质装置《从镜子出来的人》,表现了一个正“破镜而出”的人。

10年前,周浩南和一位上海姑娘相识相爱,两年前成了上海女婿。如今,太太也成为他事业的得力助手。现在,周浩南还在一所国际学校当艺术老师。他说:“在上海,你一天可以生活在好几个‘世界’里:早上在门口点心店吃小笼包,上午用英语给学生上课,下午去美术馆看展览、学拉丁舞,晚上到酒吧、咖啡馆和朋友聊天……”说起咖啡馆6688·体育app,周浩南常去的是武定路常德路口的小咖啡馆,老板是他住在人民广场小旅社的时候就认识的,两人的友谊已经保持了17年。

很多人都说,周浩南的作品和其他外国艺术家的不太一样。策展人苏冰和周浩南相识近十年,见证了他的成长。他说,大部分外国艺术家使用的材质比较传统,而周浩南的创作是非传统的,属于当代艺术,如他采用的镜面不锈钢材料,就是现代工业的产物;重要的是,在周浩南的作品中可以看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不仅仅是传统文化,更有海派文化的浸润,如他的《戴帽子的人》,帽子是一顶江南的斗笠。17年来,他如同一颗来自欧洲的艺术种子,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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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一些单位在招聘、录用人员时,会公示其录用及候补人员的姓名、院校、专业、学历等信息。然而,在社交媒体上“搬运”这些公示信息,是否会侵害名单上人员的隐私与个人信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搬运”录取名单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小王是一名应届求职研究生。他偶然发现,被告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某大学vs顶尖高校我想试着缓解你出分前的焦虑》的涉案文章,附图显示了北京某企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姓名处作出了打码处理,但仍可识别出为原告姓名,其余院校、专业与学历信息未作打码)与递补人选名单(姓名处作出打码处理,无法识别具体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未作打码处理,其中院校有A、B顶尖高校等)。文章内容中包含“北京某企业的拟录取名单,考上也就那么回事吧,某大学好歹是个985,多的是国外不知名水硕把一堆顶尖高校毕业生挤下去”“其实我想说,顶尖高校就那样,没必要纠结”。小王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即被告取得了联系,并通知被告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被告虽表示道歉,但双方就道歉和消除影响的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涉案文章并没有修改或删除。原告小王主张6688·体育app,被告发布的涉案文章暴露了其姓名、学校、专业、学历信息,侵害了其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虽上述信息已经由单位公示程序公开,但单位在发布7日后就已删除公示信息。涉案文章中暗示原告为“关系户”,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涉案文章包含的“北京某企业的拟录取名单,考上也就那么回事吧……”等言论,并未指向原告,未使用侮辱性用语,未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导致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被告的行为并未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被告的行为不侵害原告的隐私权,涉案文章中包含了录用名单截图,写明了原告的院校、专业与学历,关于姓名部分,被告进行了一定处理,但仍可通过图片辨识原告姓名。该录用名单系招聘单位公示信息,该信息在公示期间内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为公众所知悉,因此并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对于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侵害其隐私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发布录用名单截图侵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涉案录用名单截图包含原告姓名、院校、专业与学历,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同时不属于私密信息6688·体育app,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被告在发布上述个人信息之时,未取得原告同意,但上述个人信息已经公示程序合法公开,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在文章发布之前明确拒绝他人处理相关个人信息,也未举证证明该信息侵害原告的重大利益,因此,被告无需就其发布涉案文章的行为承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责任。但同时,原告已于2023年6月向被告明确其姓名信息在涉案文章中清晰可见,并表示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属于明确拒绝被告处理其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被告未举证证明其对于涉案文章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处理,被告应对此行为承担侵害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删除涉案侵权文章,在涉案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维权合理支出,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6688·体育app,该案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已成为社会运行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如何在满足信息流通需求的同时,充分保障个人信息权益,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维护各方主体利益的相对平衡,保障信息主体的自我决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了信息主体行使拒绝权的空间,即在个人公开后,信息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对该个人信息的进一步处理,保证已公开的信息不被扭曲,从而充分保障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首先应甄别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并在目的限制、手段合法等范围内对其进行合理处理,更要尊重信息主体的事后拒绝权。处理已公开信息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还应当事先取得个人同意。编辑 甘浩校对 刘越